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
(一)高层次人才
两院院士、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者、湖北省“百人计划”、“楚天学者计划”入选者、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
(二)博士研究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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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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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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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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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病理生理学、法医学、生理学、药理学、组织胚胎学、人体解剖学、病理解剖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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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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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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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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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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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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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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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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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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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工程(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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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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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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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学(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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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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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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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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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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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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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用植物学或中药资源利用与开发(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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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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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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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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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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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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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情报、档案管理(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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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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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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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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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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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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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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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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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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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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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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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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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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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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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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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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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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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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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或管理学(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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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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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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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哲学、历史学或政治学(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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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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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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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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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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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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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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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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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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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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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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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35周岁,涉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博士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可不受年龄限制。
2、招聘待遇:
(1)高层次人才待遇面议;
(2)博士研究生安家费20—40万元以上;经学校认定,急需或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安家费可在此基础上浮1-5万元;
(3)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金30—50万元,每月享受700—1000元博士津贴;
(4)博士来校面试考核,核销往返路费,安排住宿。
(三)硕士研究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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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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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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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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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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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生理学、病理解剖学、组织胚胎学(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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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为临床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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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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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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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解剖学(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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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为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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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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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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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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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硕均为临床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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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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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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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学(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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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硕均为临床医学专业,儿科学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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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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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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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医学(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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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硕均为医学专业,且有精神医学专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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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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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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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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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硕均为护理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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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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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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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工程(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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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硕均为制药工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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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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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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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教师岗)
|
本硕均为计算机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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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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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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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情报、档案管理(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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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情报学或文献学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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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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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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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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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数学或概率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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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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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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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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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咨询或治疗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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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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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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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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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或医学专业英语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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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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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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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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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思政等相关专业;其中国际教育学院辅导员1名,须为外语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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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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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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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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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相关专业、教育技术、计算机相关专业、食品卫生、财务、经济、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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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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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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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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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相关专业、药学、检验、生命科学、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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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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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辅导员年龄不超28周岁,其他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例:不超过30周岁,为1986年12月31日(含当天)后出生的人员。
2、学历要求
上述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如下:
(1)教师岗位:原则上为985、211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本硕均为国(境)外学历教育,且毕业于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院校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教育认证证明,视同上述高校。本硕均为医学教育背景的研究生,可不受985、211高校限制。
(2)辅导员及辅助人员:原则上为985、211高校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本硕均为国(境)外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教育认证证明,视同上述高校。本硕均为医学教育背景的研究生,可不受此限。
3、辅导员须为中共正式党员,应届硕士研究生。具有担任校、院两级主要学生干部的工作经历,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优先。
以岗位空缺为前提,坚持因事设岗、以岗择人,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以公开为核心,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等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二)岗位条件:
(见《招聘计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察
本次招聘坚持“按岗招聘,竞争择优,分类考核,分批实施”的原则进行。
(一)教师、专职科研岗位人员招聘
1、报名方式
博士研究生可电话联系,也可现场报名或向人事处邮箱(hbmursc@163.com)投递简历。
硕士研究生必须先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指定网址:湖北医药学院网站首页“人事招聘系统”(http://www.hbmu.edu.cn)。不接受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
2、教师岗位不受时间批次影响,符合应聘条件者与应聘岗位达到1:3的比例,即可组织笔试、面试和试讲,由人事处电话通知来校参加考核人员。招满为止。
(二)第一批辅导员及教(科)辅人员招聘于3月启动
具体岗位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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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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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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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数量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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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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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思政等相关专业;其中国际教育学院辅导员1名,须为外语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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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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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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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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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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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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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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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研究院科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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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相关专业、药学、检验、生命科学、生物学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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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报名指定网址:湖北医药学院网站首页“人事招聘系统”(http://www.hbmu.edu.cn/)。所有应聘人员均应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第一批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4月26日。
2、资格审查。2017年4月27日将在湖北医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hbmu.edu.cn/)通知公告栏,公告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未通过者不再一一通知。合格者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党员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校开具的2017年7月前能顺利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湖北医药学院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5日上午8:00——10:00
地点: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科教综合楼16楼人事处)
3、笔试
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两日内在我校网站(http://www.hbmu.edu.cn/)公布,进行查询。
笔试时间:2017年5月5日上午10:30——12:00
笔试地点:见现场公告
4、面试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并依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不少于60分。达不到的,该岗位取消。
面试方式包括自我介绍、随机抽题作答,回答评委提问等。
面试时间:2017年5月5日下午2:30——4:30
面试地点:见现场公告
5、根据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考察合格即进行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
(三)第二批教(科)辅人员招聘于4月启动
具体岗位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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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岗位
|
岗位要求
|
岗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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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学单位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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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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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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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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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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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网络通讯、计算机、食品卫生、财务、经济、管理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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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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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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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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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相关专业、药学、检验、生命科学、生物学
|
2
|
第二批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30日。
1、资格审查
网上公示资格审查名单时间:2017年5月8日——12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13日上午8:00——10:00
地点: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科教综合楼16楼人事处)
2、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上午10:30——12:00
笔试地点:见现场公告
3、面试
面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下午2:30——4:30
面试地点:见现场公告
报名、资格审察、笔试面试等相关要求同“第一批辅导员及教(科)辅人员招聘要求”。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邮编442000
2、联系人:魏老师、黄老师
3、联系电话:0719-8875316;0719-8893092。
4、人事处电子邮箱:hbmursc@163.com
5、学校网址:http://www.hbmu.edu.cn
湖北医药学院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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