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良好的师德,热爱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良好的表现;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有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和教育教学经验;
4.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提升学院国际化发展水平的能力,了解国内高等教育发展状况,具有较强的管理决策能力;
5.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够迅速融入上海大学管理教育体制,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6.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水平,或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7.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岗位职责
1.本科生教学副院长
(1)全面负责学院的本科生教学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2)推进学院本科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改革,深化教学方式和内容改革,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和质量;
(3)加强和推动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抓好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全面提高学院本科教学质量;
(4)组织制定各类课外科研创新和其它实践教学计划,主持审定实践环节的教学内容、教学措施和效果;
(5)负责教材建设,提出本院教材的建设计划,组织检查本院各种教材的选用情况;
(6)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2.研究生教育管理(协管科研)副院长
(1)全面负责学院的研究生教育和协助科研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任务顺利完成,推进学院科研任务落实和研究能级持续提升;
(2)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完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建立完善研究生课程体系改革、优化机制,加强教育质量评价,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
(3)研究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状况,对科研方向、任务提出建议并制定规划和年度实施办法,协助组织实施、协调并定期检查;
(4)策划、组织科研团队进行科研项目申报,并支持教师科研立项、谈判、签订合同,督促检查科研进度和质量;
(5)组织院内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组织安排接待有关国内外专家讲学,提升学术交流活跃度;
(6)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聘程序
1.应聘者填写《上海大学公开招聘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各类证书复印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职务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2)简历: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以及近5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和专著情况;
2.资格审查和初选;
3.面试交流;
4.确定拟聘人选;
5.进行公示;
6.签订聘任合同。
五、聘期及待遇
1.每个聘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一年,聘期内全职在所应聘学院工作;
2.依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或根据聘任者要求,执行协议待遇,具体情况面议。
六、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来函、E-mail报名或其他方式均可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30日
联系人:于伟、张乃琴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政编码:200444
联系电话:021-66132607
传真:021-66134275
电子邮箱:zuzb@mail.shu.edu.cn
附件:上海大学公开招聘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报名表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