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彭州发展和改革局
用工性质:劳务派遣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招聘人员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年龄在30及30岁以下;
4.具建筑工程(2名)、经济学(2名)、规划(1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能熟练运用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技能;
6.五官端正,体型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8.曾因违反用人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9.不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至3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下午及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成都市鑫权鑫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彭州市天彭镇东升路53、55、57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时填写《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证明类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1张。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详实,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4.报名联系人:张先生
5.联系电话:028-83877711
(二)资格审查
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岗位确认
聘用人员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分配。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成都市鑫权鑫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两年一签);
2.试用期收入:1800元/月,试用期为两个月;
3.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基本工资2200元/月(含保险个人部分),电话费200元/月,伙食标准20元/工作日。另外根据当年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和本人工作情况发放一定金额的目标绩效奖。
十、其他事项
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或固话),在招录各环节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