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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09 14:52:53 

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本单位人事联系。

(三)参加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1年4月17日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在104.1分及以上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的。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填写附件2《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一并提交2021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成绩单(可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网自行下载打印)、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正反面,外省市社会人员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全日制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报考岗位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以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方式寄至上海市松江区永隆路788号(报名以书面材料寄达为准,截止时间以邮戳寄达时间为准。谢绝各类快递及现场报名)。

同时,请报考人员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ifursk@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按照以下格式填写: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3、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重复报名,视为无效,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4、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面试

按照1:5的比例,对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有未能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面试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与《报名信息表》相符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分,择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根据需要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缺一补一”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由我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诚信纪录等。

(五)公示与录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7822396 夏老师

监督电话:021-64412090 张老师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永隆路788号

邮政编码:201600

联系邮件:sifursk@163.com

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

2021年09月3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来源:

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10930/t0035_1402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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