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八一精神研究中心简介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八一精神研究中心是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集八一精神与红色文化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咨询服务等于一身的实体性研究机构。中心成立于2009年12月,2012年6月获批为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3年6月经学校批准为与校内二级学院平级的科研实体机构,2015年6月经学校批准明确为正处级建制科研实体机构。

八一精神研究中心依托江西省及南昌市得天独厚的区位地理优势和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优势,依托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和专业,借助校外著名中共党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和红色文化研究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以研究、宣传、弘扬和践行八一精神为宗旨,开展夯实科学研究基础、打造对外交流平台、注重内涵建设、整合优质资源、汇聚学科队伍、凝炼学科方向和彰显品牌特色等工作,是全国首个依托高校专门研究八一精神的科研机构,在学界竖起了八一精神研究的旗帜。

中心成立以来组建了一支近三十人的校内外相结合、专兼职相配套的研究队伍,绝大多数具有正高职称和博士学位,是相关专业教学、研究的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成立了由国内军地著名专家学者组成的专业学术委员会。凝练了具有浓郁特色的三大研究方向:八一精神的当代价值,人民军队的创建与发展,红色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中心创建了特色鲜明的工作机制和科研方式,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军队党史党建研究中心、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等多家单位建立协作关系,与中国近现代史史料学学会以及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八一精神研究中心,实现“协同创新、共塑品牌”;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报》上创办了“八一精神与红色文化研究”专栏,构建了专门研究以八一精神为代表的红色文化阵地;跻身学校优势学科群与“强基计划”优势学科建设平台,助推了“学科引领,平台建设”;开发了《八一精神研究》、《江西红色文化》等校本课程,列入本科专业教育之中,实现了“研教相长、融合育人”;定期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交流讲学、举办全国性学术研讨会议,实现了“扩大交流、以会促研”。

近年来,中心建设发展取得了喜人成果,承担了省部级科研项目近50项;公开发表了130余篇学术论文;编撰出版了《八一军旗红》、《八一精神论丛》、《八一精神研究》、《军旗飘扬·八一故事》套书等系列著作;积极面向社会各界开展各项文化传承和政策咨询工作等。

招聘文本:
 一、招聘专业:中共党史类专业或中国近现代史类博士专业

二、招聘岗位:科研教学岗

三、招聘条件:

1.须为国内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且在报到时应取得学历、学位、

国外学历认证;

2.博士年龄45周岁以下,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

四、应聘办法:

1.报名方式:

凡有意应聘者,可直接与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八一精神研究中心联系,并将简历(含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代表性成果)发电子邮件至中心邮箱:bayizhongxin@163.com

投送简历要求: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院校、姓名学历、所学专业(例如:某某大学+张某某博士+中国近现代史专业)

2.联系方式:

八一精神研究中心:周老师13767159870;李老师18970996361;0791-83831973

中心网址:http://bayi.jxstnu.edu.cn/

中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

五、人才类型及待遇(以学校发放的博士人才招聘宣传手册为准)

1.人才类型

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同类国(境)外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B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成员,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带头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国家教学名师;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2名或二等奖第1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当选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具有同等水平的海外专家、学者及留学归国人员,多年从事某领域研究,已形成特色研究体系,取得国(境)内外同行公认具有世界领先成就(要求能提供具有说服力的材料)。

C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二级教授;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带头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近5年来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国家级教学成果1项以上者,或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省级自然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D类:在本学科领域造诣较深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博士生导师、有突出教学成果的教授及其他具有高质量成果、高级别奖项的优秀技术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E类:在本学科领域教学成果显著,获得国家级教学竞赛三等奖以上(如微课比赛、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创业课程比赛等);或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或获“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且排名第一;或全球三大排名前200名高校毕业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F类:各学科专业的优秀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以上各层次人才,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引进待遇

(1)学校为全职在我校工作的引进人才提供博士学位津贴、安家费、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等,安家费、购房补贴(分5年支付)和科研启动费标准见《全职引进人才享受优惠待遇参照表》,博士学位津贴按每月1000元发放。首聘期内未受聘副高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可按副高职称标准发放绩效工资,首聘期结束后,按所聘岗位兑现绩效工资待遇。

全职引进人才享受优惠待遇参照表

人才类别

科研启动费(万元)

购房补贴

安家费

备注

人文社会科学类

自然科学类

(万元)

(万元)

理科

工科

A

面议

特别优秀人才可面议

B

面议

C

30-50

50-100

100-150

50-100

博导:15     

正高:12      

博士且副高10  博士(后):8

D

22

27

32

20-30

E

17

22

27

15-20

F

12

17

22

15

 

 

 

 

 

 

 

 

 

 

 

(2)对引进的海内外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及学校紧缺人才,可根据情况采取一人一策模式和特殊政策措施,提交学校讨论后按照双方协商签订的协议执行。

(3)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以下条件,可在同类别人才享受的优惠待遇的基础上追加购房补贴,若满足以下追加待遇中的多项条件,可以累计。追加待遇标准如下:

①  学校急需的紧缺专业和特殊专业人才,视本学科专业博士占比情况追加购房补贴5—10万元。

②  引进人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教授职称的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

周岁,具有教授职称的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且满足以下条件,可追加购房补贴。博士学历毕业院校为全球三大排名前400名高校,或外省“985”高校,或音、体、美高水平的专门院校,或全国排名前五的优势学科专业所在院校,追加购房补贴4万;博士学历毕业院校为外省“211”高校或全国排名前十的优势学科专业所在院校,追加购房补贴2万。满足上述两项条件之一,且引进人才的本科学历毕业院校为外省“985”高校,可累计追加购房补贴1万。

③  理工科博士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一区的杂志上发表论文1

篇,或在SCI二区的杂志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收录的杂志上发表4篇(其中化学、材料、药学和生物学科须在SCI二区的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人文社科博士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SCI、A&HCI收录的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B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CSSCI刊物发表或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论文4篇,或引进人才的前期成果在本学科近三年成果中排名前10%,追加购房补贴5万元。

④  引进人才具有上述同等水平者,经学校研究后,适当追加购房补贴。

请发送简历到bayizhongxin@163.com

来源:https://scc.pku.edu.cn/employment_ff8080815fec2bed0160c552bec30f4b_1.html